《知识产权融资探究与法制建议》-梁晨曦
从字面上看,“知识产权”乃是依赖于“知识”而存在的权利,因此,了解“知识”的含义,是理解“知识产权”含义的前提。汉语“知识”一词是指“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。从本质上说,知识属于认识的范畴”。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,人类积累和创造了丰富的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成果,那么是否所有的“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”都是“知识产权”概念中所说的“知识”呢?显然不是。知识可以分为公有的知识与专有的知识,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,公有的知识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,到目前为止在大多数国家不受法律的保护,使用者不必征求任何人的同意,也不必向任何人支付费用就可以使用公有的知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