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企业破产法律实务》-冀蓓红

在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企业倒闭,平均每分钟就有2家企业倒闭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不到3年,能存活5年以上的企业不到7%,10年以上的不到2%。换言之,中国超过98%的中小企业成立十年内都会走向死亡。而2023年倒闭了近300万家企业,达到了最高峰值。
根据有关数据,2024年上半年中国已经公开的破产案件数量达到了近5万家。在全球范围内,破产程序是用来化解企业倒闭危机,促使资源从债务负担重、竞争力弱的企业中释放出来,并重新分配给更具生产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;同时,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最佳方式。在进入破产程序后,如果能重整,将是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;如果能和解,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保护不一定会差于重整的结果,但能优于清算的结果。为此,债权人不必固执于非重整不可,也不必固执于不能接受和解。当债务人走入困境,一定是需要债权人、债务人、甚至股东的共同努力,尽力将债权总金额锁定,花费最小的费用或成本去共同挽救企业,或者是去分配企业仅存的资产以达到清偿率的最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