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民说:清代习惯法》-梁治平
“清代习惯法”是梁治平先生依据清代官府档案、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一手材料,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探究,其讨论的范围,由清代习惯法的渊源、背景、流变、直至习惯法的性质、形态、功用,以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。无论是从材料上,还是从内容上,该书都堪称法律史研究中的典范。“清代习惯法”一书中的研究,实际上是接续了作者在“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”一书的“大传统”研究成果,把思路延伸到了“小传统”的层面上。所谓的习惯法,按照梁先生的解释,“乃是这样一套地方性规范:它是在乡民的长期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:它被用来分配乡民之间的权利、义务,调整和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,并且主要是在一套关系网络中被予以实施”。